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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衛福部修正發布施行「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九 條條文

主旨:為衛生福利部於108年10月4日以衛部醫字第1081670598號 令修正發布施行「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九 條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0月4日衛部醫字第1081670598C號函 辦理。

二、檢附來文、「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九條條 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發布令掃描檔各1 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