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適用期限延長至115年11月15日

主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知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由115年10月31日延長至同年11月15日止(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10月16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897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副本:

附件:疾病管制署函、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