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轉知 藥事法偏遠地區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列表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附表七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151409547號及衛授食字第1151409548號公告預告,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10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5140955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電話:02-27877699、電子郵件:erikaxu@fda.gov.tw)。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副本:

附件:衛生福利部函及修正草案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