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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如說明段;自115年10月16日起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1項,經核定詳 如說明段;自115年10月16日起生效,請查照。#1263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5年10月13日羅博醫字第 1151000080號函辦理。

二、旨案核定醫療自費項目分述如下:
(一)經導管微創主動脈瓣膜植入術前評估電腦斷層檢查(CTTAVI),費用新臺幣2萬9,000元整。
(二)備註:為檢查檢驗之費用,係經導管微創主動脈瓣膜植 入術前評估,包含心臟、冠狀動脈、主動脈瓣膜、主動 脈、髂動脈、股動脈之電腦斷層攝影,含顯影劑、基本 檢查耗材、3D組像及報告撰打,不含其他特殊藥品醫 材、全身麻醉費、住院、回診等。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