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續約自115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6年10月1日零時止
主旨:請轉知所屬會員,本會會員「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續 約自115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6年10月1日零時止,請 查 照。#111
說明:
一、鑒於當醫師為民眾提供醫療服務時,能予保障醫師人身安 全,爰此歷經110年2月23日及110年4月20日邀請中華民國 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召開「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小組」會議討論,經本會極力爭 取,通過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後更名:凱基人壽)規劃方 案。並經本會110年5月30日第12屆第9次理事會決議辦 理。
二、上揭方案自110年10月1日起,採一年一約,迄今已五年, 經審慎評估,再續與凱基人壽保險公司簽訂會員自費「團 體意外保險」專案,保險期間自115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6 年10月1日零時止。
三、有關旨揭詳細內容,將放置於本會網站(www.tma.tw)/團體保險/「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區」提供查詢。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