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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3項,自9/30起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3項,經核定詳 如說明段;自115年9月30日起生效,請查照。#1263
說明:
一、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115年9月23日陽明交大附 醫歷字第1156300190號函辦理。
二、旨案核定醫療自費項目分述如下:
(一)精索靜脈曲張顯微手術治療(單側),每次新臺幣2萬 5,000元整。
(二)精索靜脈曲張顯微手術治療(雙側),每次新臺幣4萬 2,000元整。
(三)拋棄式進階困難氣道處置,每次新臺幣2萬5,000元整。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8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