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自9月15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於115年9月11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5年9月15日生效,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9月14日FDA管字第115906966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公告修正說明如下:

(一)增列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Ethyl N-formyl-N-(1-phenylethyl)glycin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二)增列依托咪酯酸(Etomidate acid)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1150914食藥署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