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有關疾管署修訂「新冠併發重症防治工作手冊」、「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及「公費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新冠併發重症防治工作 手冊」、「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 引」及「公費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詳如 說明段,請查照。#120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5年9月15日 疾管防字第1150200776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COVID-19疫情,疾管署已採購儲備COVID-19口服抗 病毒藥物Xocova,目前該藥於美國及日本均已核准做為 COVID-19預防性用藥之適應症用法,爰經專家會議討論, 倘於人口密集機構內發生群聚或重症風險考量,同意使用 Xocova,並作為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型)發生COVID19篩檢陽性(含快篩結果)群聚事件之具重症風險因子住 民之預防性用藥。爰自本(115)年9月15日起,老人福利 機構(長期照護型)發生COVID-19群聚事件時,住民倘符合旨揭手冊指引所列條件,可依規定使用Xocova進行預防 性投藥。
三、另,因應目前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Molnupiravir庫存 均已屆效且不再辦理採購,以及增列「以『給藥年』減 『出生年』≧65歲者」以明確≧65歲之實務認定,爰一併 修訂旨揭文件相關內容。
四、旨揭資料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 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項下,請逕行下載參閱。
正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醫療財團法 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臺北榮 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