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 國健署研議助產所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疑似異常個案轉介機制。

主旨:函轉衛福部國健署研議助產所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疑似異常個案轉介機制一案,請各單位參照辦理,請查照。#1310

說明:

一、依據衛福部國健署(下稱國健署)115年9月11日國健癌字第1150107948號函辦理。

二、依衛福部114年7月14日衛授國字第1141460596號令及114年12月17日衛授國字第1141461406號令公告「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下稱預保注意事項)第10點略以,醫事服務機構應將檢查結果通知服務對象,如發現需追蹤確診之疑似異常個案或治療之病症時,應通知其進行確診或治療或將其轉介至適當醫療機構進行確診或治療(如附件1);另預保注意事項附件二「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常個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下稱追陽服務)肆、一、(二)子宮頸癌1.執行項目規範(如附件2),抹片採樣單位為助產所或無醫師編制(包含專、兼任及支援報備醫師)之衛生所,其轉介資訊請上「癌症篩檢與追蹤管理資訊整合系統」(下稱癌整系統)填報。

三、國健署自115年起,業提供執行子宮頸抹片服務項目之醫事機構可於癌整系統查詢個案之檢驗檢查結果;另針對執行子宮頸抹片採樣單位為助產所及無醫師之衛生所,已建置轉介欄位供其使用,請各醫療院所、衛生所及執行子宮頸抹片篩檢之單位參照辦理,並請落實疑似個案之追蹤及轉介作業,共同推動追陽服務。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宜蘭員山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宜蘭縣各衛生所、貝斯特助產所

副本:本局企劃科

附件:

國健署來函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

追陽服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