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食藥署加強管理GLP-1 agonist注射劑藥品之流向及使用稽查違規情形。
主旨:有關衛福部食藥署115年「加強管理GLP-1 agonist注射劑藥品之流向及使用稽查」,統計至6月之違規情形一案,請督促並轉知所屬,遵守藥事法及醫療法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請查照。#1240
說明:
一、依據衛福部食藥署115年9月8日FDA藥字第1151407613號函辦理。
二、115年度地方政府衛生局實地稽核,統計至6月,計查獲醫療院所31件及藥局38件違規情事,違規樣態包含:
(一)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無藥商資格販售藥品。
(二)違反藥事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藥品儲存於設立地址之外、無進貨單據、開架陳列處方藥、診所未設調劑處所及醫師違規分裝藥品。
(三)違反藥事法第37條第2項規定:無藥事人員調劑供應藥品。
(四)違反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無處方販售處方藥。
(五)違反藥師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未經藥師調劑供應。
(六)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處方箋未簽名蓋章。
三、請各機構強化內部管理及人員教育訓練,避免發生無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未經藥師調劑供應藥品、違規廣告或其他違規之情事,食藥署亦持續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加強查核,以共同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西藥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