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修正醫院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計畫,自115年1月1日生效
主旨:轉知健保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健全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住診結構,優化重症照護量能』及『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優化社區醫院醫療服務品質及量能』計畫」,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152
說明:依健保署115年8月28日健保醫字第1150117210號公告副本(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