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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請衛福部 建置美容醫學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線上統一登錄管理機制

主旨:有關「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暨美容醫學手術之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之醫師受訓及繼續教育時數登錄管理事宜,建請衛生福利部研議建置全國統一線上登錄管理機制,以利醫師及相關主管機關(構)查詢及管理。#125

說明:

一、依本會115年8月5日美容醫學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結論辦理。

二、依本會「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暨美容醫學手術之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課綱」規定,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或美容醫學手術之醫師,於施行前須完成32小時訓練,其中核心基礎課程及專業進階課程分別須達16小時;另每3年須完成繼續教育24小時,並依核心基礎、專業進階及選修課程分別完成規定時數。

三、另依課綱規定,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認可之開課單位,於學員完訓後應檢附實施計畫書及學員名冊送衛生福利部備查;課程完成紀錄並得作為醫師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或美容醫學手術資格審認之佐證資料。課程辦理單位亦應保存出席紀錄、授課紀錄及評量結果至少5年,以供本會或衛生福利部查核。

四、考量相關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涉及不同開課單位、課程類別及訓練項目,醫師亦可能分別於不同單位完成核心基礎、專業進階及選修課程,倘仍以各開課單位個別造冊、函報及由醫師自行保存紙本或電子證明方式管理,恐不利於醫師即時掌握個人已完成之課程類別、累計時數及繼續教育效期,相關主管機關(構)於資格審認或查核時,亦須分別勾稽相關資料。

五、為使美容醫學訓練制度之執行及資格管理更臻完善,避免紙本證明遺失並提升行政效率,建請衛生福利部研議建置美容醫學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線上統一登錄管理機制。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