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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勞動部函釋診所受僱醫師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相關權益

主旨:轉知勞動部函釋有關診所受僱醫師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相關權益,如附件。#134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7日衛部醫字第1151667625號函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勞動部函釋有關診所受僱醫師參加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