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修訂「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暨美容醫學手術之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課綱」
主旨:檢送本會修訂之「特定美容醫學處置暨美容醫學手術之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課綱」1份,請貴會依最新修正規定辦理,請查照。#125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20日衛部醫字第1150131218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課綱本次修訂重點為第十條第三項第二款住院醫師訓練抵免申請程序,將原由醫師逕向本會申請訓練抵免,修正為由醫師向所屬專科醫學會提出申請。
三、請貴會依前開規定受理醫師申請,認定其訓練內容及訓練機構符合抵免條件,並就實際提出申請之醫師彙整名單函送本會,俾憑核發抵免證明。
四、為利本會統一作業,本會受理貴會函送抵免名單之期間,原則訂於9月至12月,請貴會於期限內彙整送會。
五、隨函檢附修訂對照表、修訂後課程課綱及彙整名單參考範本各1份。
正本:各專科醫學會
副本:衛生福利部(含附件)、各縣市醫師公會(含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