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新增支付標準項目115年7月得雙軌並行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函知,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新增之支付標準項目「追蹤管理加成費」及「糖尿病新收案整合照護費」調整於115年7月得雙軌並行,請查照。#152

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15年7月13日健保醫字第1150663029號函(附件)辦理。

二、旨揭計畫業於115年6月26日公告,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惟新增支付標準項目「追蹤管理加成費」及「糖尿病新收案整合照護費」,考量參與診所資訊系統相關配套建置時間,爰調整於115年7月得雙軌並行,其餘規定維持不變。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健保署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