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衛生福利部修正「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30日衛部顧字第1151961986A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方案係為因應具慢性疾病之失能者外出不便,由醫師到宅訪視評估個案狀況並開立醫師意見書,作為照顧計畫及提供長照服務之參考,以及落實長照3.0「醫療照顧整合」之計畫目標,優先以「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下稱居整計畫)照護對象為主推動整合,並引導新案由熟悉個案病情之居整計畫醫師開立醫師意見書,並提高居家醫療院所可開立醫師意見書之政策目標。

三、為保障既有單位權益並兼顧116年推動創新運作模式,旨揭方案自即日起至計畫期程結束止,執行方式調整,詳如附件(含修正對照表)。至116年創新運作模式,衛生福利部將俟規劃方向定案後,儘速說明各項具體配套措施,以利各界及早因應。

四、相關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衛生福利部函

附件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

附件三: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