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重點及執行方式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有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重點及執行方式,該部已製作宣導簡報並置於1966長照專區,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29日衛部顧字第1151962069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於115年3月17日修正發布,除第2條附件一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規定自115年7月1日施行,詳如附件。
三、為利地方主管機關、長照服務單位及長照人員掌握前開修正內容,該部已彙整製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宣導簡報,並已置於該部1966長照專區「長照服務人員專區/相關法規」項下,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參考運用。
四、相關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