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台灣內科醫學會函知 衛福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相關資料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相關資料,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1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8日衛部醫字第1151662892號令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辦理(附件一),並檢附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附件二)。

二、前揭辦法業自115年4月28日起施行,其中與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相關修正重點如下:

(一)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申請期間:專科醫師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前1個月至6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更新。

(二)專科醫師證書延期更新申請規定:因故未能符合更新條件者,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前1個月至6個月內,檢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延期更新,以一次為限。

三、為維護醫師會員權益,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留意前揭規定,並依限辦理專科醫師證書更新或延期更新申請。

正本:嘉義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嘉義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新北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臺中市大臺中醫師公會、社團法人臺中市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花蓮縣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