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日以衛授食字第1151403123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2日衛授食字第115140312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修正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562),重點略以:
(一)瀉劑:新增7項成分及相關規定。
(二)抗過敏劑:新增相關成分,並修正兒童用藥年齡限制。
(三)解熱鎮痛劑:新增Ibuprofen及Acetaminophen相關規定。
(四)整體修正:參考國際規範,更新成分、警語及用法用量。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