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修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指定及作業規範」並自5月26日起實施
主旨:衛生福利部修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指定及作業規範」,並自115年5月26日起實施,如附件,請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5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50300339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
附件1:衛授疾字第1150300339號函
附件2:「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指定及作業規範」
附件3: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