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 辦理子宮頸癌篩檢社區巡迴服務時,落實健保卡註記,以避免跨院重複申報
主旨:轉知辦理子宮頸癌篩檢社區巡迴服務時,落實健保卡註 記,以避免跨院重複申報,請查照。#1310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5月13日國健癌字第 1150360458號函辦理。
二、近期有醫療院所反映,民眾曾於社區巡迴車接受子宮頸抹 片檢查,惟未即時註記於健保卡,致後續至其他醫療院所 就醫時,無法查詢既有篩檢紀錄,衍生重複申報爭議。
三、請貴院(所)辦理子宮頸癌篩檢社區巡迴服務之時,應確實 辦理健保卡資料註記及相關資料登錄作業,並落實「插 卡、查詢、詢問」機制,以利醫療院所協助執行與推廣, 共同提升篩檢服務品質與民眾權益。
四、有關健保卡註記相關規定,詳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 署公告之健保署存放內容(https://gov.tw/vU8),其中 子宮頸癌篩檢相關註記臚列如下:
(一)保健服務項目註記:03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13婦女人類乳突病毒檢測服務。
(二)已註記未施作「取消預防保健」項目代碼:YC:婦女子 宮頸抹片檢查、YM:婦女人類乳突病毒檢測服務。
五、請宜蘭縣醫師公會惠予轉知所屬婦產科及家庭醫學科會 員,並協助公告相關資訊。
正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天主教靈 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宜 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臺北榮民總醫院 蘇澳分院、宜蘭縣各衛生所、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企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