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傳染病檢體採檢項目與時間 及送驗方式一覽表」,如附件,自115年4月2日生效,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4月10日疾管檢驗字第 1151300230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包括(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四) (一)傳染病名稱新增立百病毒感染症及其採檢項目、採檢時 間、送驗方式。 (二)兔熱病新增採驗項目。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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