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 居家血液透析試辦計畫」,請 查照。#17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2月26日健保醫字第 1150103051號公告副本(附件)辦理。
二、旨揭計畫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自公告日生效,其餘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起生效。
三、旨揭內容業已刊登本會網站(路徑:全聯會首頁>公告事 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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