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為精進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新增及修訂診療項目之審查效率,委託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相關案件,請配合辦理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精進115年度「全民 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新增及修訂診療 項目之審查效率,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相關 案件,請周知會員及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 請 查照。#17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115年2月23 日健保醫字第1150660679號函(附件)辦理。

二、健保署接獲相關單位提出新增或修訂醫療服務診療項目之 申請案件,將移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函復行政初審 結果、徵詢學會或專家意見,及蒐集國內自費情形,爰請 轉知所屬會員及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相關協助。

三、旨揭內容業已刊登本會網站(路徑:全聯會首頁>公告事 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