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傳染病檢體採檢項目與 時間及送驗方式一覽表」,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2月25日疾管檢驗字第 115130007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次修正內容(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自115年3月1日生 效: (一)傳染病名稱由「流行性腮腺炎(群聚感染)」調整為「流 行性腮腺炎」。 (二)刪除採檢項目「血清」及相關採檢時間規定。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