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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乳癌照護品質提升方案」,並追溯自1月1日生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公告新增 「全民健康保險乳癌照護品質提升方案」(附件),並追 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152

說明:

一、依健保署115年2月12日健保醫字第1150102594號公告副本 辦理。

二、原已參與「全民健康保險乳癌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之醫 院,得繼續參加原方案或申請參加旨揭方案。

三、本函內容業已刊登至本會網站公告事項。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