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 國健署「擴大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問答集(6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檢送「擴大成 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問答集(6版)」(如附 件),請查照。#131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2月2日國健慢病字第 1150660091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國健署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擴大B、C型肝炎篩檢年齡範 圍一事,前以114年7月30日國健慢病字第1140660718號函 (本局114年7月31日衛企字第1140020663號函)諒達。
三、另健保署前為配合國健署擴大B、C型肝炎篩檢年齡範圍對 象(醫令代碼 L1002C),已調整申報檢核邏輯,C型肝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醫令代碼 12185C)得合併於 L1002C 一併申報,爰當提供B、C型肝炎篩檢服務後,如C 型肝炎篩檢陽性,則民眾無須回診,院所可逕執行C型肝 炎-核醣核酸類定量擴增試驗(費用由健保支付),相關申報方式,請參閱健保署公告自費用年月110年10月起生效之 「HCV Reflex Testing申報方式」辦理。
四、請本縣醫師公會轉知所屬會員。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附設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 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礁溪杏和醫院、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 院、宜蘭員山醫療財團法人宜蘭員山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宜蘭縣各 衛生所
副本:本局企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