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為配合國家消除C肝政策,自109年 9月28日起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年齡為 45歲至79歲終身一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9月1日衛授國字第1090600765號函辦 理(如附件)。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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