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6月17日「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修正計劃書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09年6月17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421A號函附件「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修正計劃書,
就收案對象檢附勘誤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8.12衛部顧字第1091962603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計畫書(109.6.30本會全醫聯字第1090000762號函諒達),有關五、收案對象一節,更正為「經縣市照管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並使用或預期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之居家失能者。」

三、敬請 貴會持續推動並通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四、檢附旨揭方案之修正計畫書及勘誤表各一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