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食藥署函知自8月1日起暫停於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

主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自109年8月1日起暫停於 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ranitidine成分藥品,請 貴會 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7月30日FDA藥字第 1091406593號函副本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來函重點略以:經評估ranitidine藥品中亞硝胺類不 純物NDMA之含量,會隨著儲存時間增加或儲存高於室溫下 而上升,進而導致NDMA含量可能超出每日可接受攝取量,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自109年8月1日起暫停於國內供應、 銷售或使用旨揭成分藥品。

三、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