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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函知有關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應完成該部認可訓練,始得繼續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有關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應 完成該部認可訓練,始得繼續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詳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109年7月10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604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依據該部109年5月19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263號公告修訂 之「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 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辦 理。
三、自110年1月1日起,凡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中 CA01~CA04、CB01~CB04及CD02等項目者,均需依規定完成 該部認可訓練始可提供服務。
四、至該部認可訓練係指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之復 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不含個案討論與 分享,需完成課程並通過評量測驗及格,始得列印學習證明)及地方政府自辦之個案研討4小時實體課程,共2類合 計12小時訓練。
五、有關培訓對象,以目前已提供專業服務之人員為優先,請 周知所屬會員應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