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函覆全聯會建議醫師等醫事人員執行居家醫療、居家失能之居家照護相關計畫或方案時,考量區域特性建立加成給付機制並提供相關保險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覆本會建議醫師等醫事人員執行居家醫 療、居家失能之居家照護相關計畫或方案時,考量區域特 性建立加成給付機制並提供相關保險一案(如附件), 請 查照。
說明: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109年6月24日衛授保字第1090033513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該部規劃居家醫療或居家失能之「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 照護整合計畫」與「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已 考量區域特性建立加成給付機制,說明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對於居住於山 地離島地區之照護對象,醫師訪視費、中醫師訪視費、 護理人員訪視費、呼吸治療人員訪視費、居家藥事照護 費、其他專業人員處置費、臨終病患訪視費,加成 10%。
(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於開立醫師意見書及個案管理之服務費用,已包含家訪、服務、交通等相 關費用,且考量原住民族地區及離島服務成本較高,故 提供較一般地區高20%之支付價格。
三、建議提供相關保險一事,說明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考量依全民健 康保險法第1條規定,健保為強制性社會保險,於保險對 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規 定給予保險給付,故醫事人員人身保險非屬健保給付範 圍。
(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以副本轉請該部長 期照顧司逕復本會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