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轉知健保署重申有關調劑西醫門診慢性病連續處方次數(含交付調劑)超過該處方可調劑次數之案件不予支付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申有關調劑西醫門診慢 性病連續處方次數(含交付調劑)超過該處方可調劑次數 之案件不予支付,詳如附件,惠請轉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9年6月12日健保審字第 1090035636號函辦理。
二、該署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 審查辦法」第18條第8款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4 條、第22條規定,調劑西醫門診慢性病連續處方次數(含 交付調劑)超過該處方可調劑次數之案件,將不予支付該 次藥費及藥事服務費。
三、該署說明略以:藥事人員受理慢性病連續處方、調劑前應 掌握病人用藥資訊。建置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供 藥事人員查閱病人近3個月完整用藥資訊。考量臨床上無法 歸責調劑機構之情形,按季提供醫事服務機構前季資訊, 院所檢視後得以理由代碼予以說明:
(一)C001:病人前次非在本機構調劑且已查詢健保醫療資訊 雲端查詢系統,惟無調劑紀錄。
(二)C002:病人前次非在本機構調劑且民眾健保卡加密或其 他健保卡問題致無法查詢健保雲端資訊。
(三)C003:病人前次非在本機構調劑且因系統因素,連線中 斷或查無調劑紀錄等。
(四)C004:經檢視病人紀錄,個案處方未超次調劑,疑因調 劑歷程其他醫事機構申報資料誤植所致。
(五)C005:經檢視病人紀錄,個案處方未超次調劑,疑因調 劑歷程本醫事機構申報資料誤植所致。
(六)C006:經檢視病人紀錄,個案處方未超次調劑,因同處 方院所同日同病人同就醫序號不同醫師之處方案件,調 劑案件無法區別。
(七)C009:其他因素,簡述原因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