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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配合辦理

主旨:檢送「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 期間返回工作建議」,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6月 10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472號函辦理。

二、為兼顧醫療體系量能及防疫安全,經評估國際間現有實證 資料,以及國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各類通報採檢結果,並 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針對醫療照護機構疑似COVID-19病 人之解除經驗性防護措施時機,新增訂定「因應COVID-19 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 (附件),重點摘要如下:
(一)法定傳染病通報個案(非確診):於2次(採檢間隔至少 24小時)採檢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 關症狀緩解後,可返回上班。惟若仍於居家隔離或居家 檢疫期間者,應繼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至期滿。
(二)擴大採檢個案:於1次採檢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使用退 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可返回上班。
(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個案:醫院及機構之醫療照護工作 人員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若未出現相關症狀,於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後進行採檢,不需等待檢驗結 果陰性,即可返回上班。
(四)上述個案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應依循「醫療 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所載相 關注意事項。

三、針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居家隔離期滿之採檢,由本局協助 於隔離期滿前安排採檢院所,並通知被採檢者知悉。

四、另配合修訂「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 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 大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 擴大採檢者返回工作建議」、「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擴大採檢個案自主健康管 理通知書」、「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常見 問與答」等文件,併同旨揭建議置放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 訊網(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專區之「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 指引」項下,請逕行下載參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