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衛福部檢送「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廢止草案,並附「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廢止理由1份,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該部,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12月4日衛部保字第1071260560B號函辦理。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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