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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為落實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與管理,符合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武漢肺炎)擴大採檢對象,配合採檢暫停上班期間,機構應給予病假,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主旨:為落實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與管理,符合醫療照護 工作人員COVID-19(武漢肺炎)擴大採檢對象,配合採檢暫 停上班期間,機構應給予病假,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5月 15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418號函辦理。

二、為保全醫療照護體系,該中心業於109年3月30日訂有「醫 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 「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及「醫療照護 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者返回工作準則」。其中醫療 照護工作人員因前開機制暫停上班期間,機構應給予病 假,合先敘明。

三、為避免機構因擴大採檢而人力短缺,擴大採檢對象退燒超 過24小時、呼吸道症狀緩解,且至少連續採檢2次檢驗結果 為陰性,即可恢復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