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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武漢肺炎)群聚事件之營運管制措施建議」,已公布於疾管署網,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醫 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武漢肺炎)群聚事件之營運管 制措施建議」,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 所屬及會員自行下載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5月5 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269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經參考國內外相關指引,並徵詢國內專家委員意見 後完成旨揭建議,以提供醫院在出現多起院內群聚事件而 有疑似無法控制之院內群聚疫情時,能參酌運用內化其應 變處理流程,迅速執行。

三、旨揭建議包含「營運管制」與「清空管制」之啟動條件、 管制區域、管制原則、管制期間與門、急診與病房單位等 之管制措施建議,未來將視疫情發展及相關科學實證資料 進行必要的修訂。

四、當醫院進入管制期間時,請立即成立應變中心,由院長擔任應變中心指揮官,並明確指派工作組別及相關權責範 圍,且確實掌控各類人力需求、差勤管理、支援人力教育 訓練、院內疫情監測、感染管制措施規劃及稽核、交通運 輸路線規劃、各類物資補給、緊急狀況應變等之規劃事 項。

五、醫院得依旨揭措施建議參考訂定院內應變營運計畫,並預 行規劃整備。營運管制措施建議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醫 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下載。

六、檢附原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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