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更新衛生局制訂「宜蘭縣社區安寧照護之基層診所開立管制 藥品(一、二級)專用處方箋至衛生所調劑標準作業流程 」及安寧見習相關訊息

主旨:更新本局制訂「宜蘭縣社區安寧照護之基層診所開立管制藥品(一、二級)專用處方箋至衛生所調劑標準作業流程
」及安寧見習相關訊息,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更多基層醫療院所參與居家安寧療護,且提高居家安寧療護個案領藥之可近性,本局前以107年9月12日衛醫字第1070020754號函(諒達)公告制訂「宜蘭縣社區安寧照護之基層診所開立管制藥品(一、二級)專用處方箋至衛生所調劑標準作業流程」。
二、原流程因衛生所醫療作業系統目前未有接受外來處方功能,故需請有需求之病患至領藥之衛生所掛號,再行領藥,更新流程詳如附件,旨揭流程亦已更新掛置於本局首頁/醫事管理/安寧緩和醫療暨器官捐贈專區。
三、另,為培育本縣更多安寧療護醫事人員,本局本年已辦理甲類及乙類安寧照護教育訓練,完訓者可於本轄陽大、聖母、博愛醫院擇其一完成甲類或乙類安寧見習,以取得安寧療護資格,申請方式請參閱本局首頁/醫事管理/安寧緩和醫療暨器官捐贈專區/安寧臨床見習專區。
四、惠請醫師公會協助轉知會員知悉,並公告且鼓勵更多基層醫療院所加入居家安寧照護行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