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為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請宣導一般門診及急診檢傷時,應佩戴外科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並先口頭詢問相關主訴及TOCC;若發現疑似個案,立即分流,勿先行接觸病人

主旨:為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請轉知並宣導所 屬於一般門診及急診檢傷時,應佩戴外科口罩及落實手部 衛生,並先口頭詢問相關主訴及TOCC;若發現疑似個案, 立即分流,勿先行接觸病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5 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067號函辦理。

二、目前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世界衛生組織 (WHO)已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提升為「國際公共衛生 緊急事件」。為保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及病人安全,請轉 知及宣導所屬提高警覺,加強下列因應作為:
(一)加強病人分流機制,於門急診檢傷時,第一線工作人員 勿直接接觸病人,建議先口頭詢問病人旅遊史;若發現 有疑似個案或旅遊史,即立即分流該病人,以降低傳播 風險。
(二)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於一般門診進行收集病史資料,如詢問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 觸史(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等資訊, 應佩戴外科口罩;且病人亦應有佩戴外科口罩。

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指引及整備現況查檢表、教材等 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