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 檢送疾管署修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預防接種建議」案
主旨:檢送疾病管制署修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預防接種建議」 案,請轉知所屬依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10月22日疾管感字第 1080500401號函辦理。
二、旨揭預防接種建議修訂重點,係參考國際相關文獻,並徵 詢國內專家委員意見後,增修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之麻 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疫苗(MMR)接種建議及判斷對麻疹 /德國麻疹是否具有免疫力的操作型條件,說明如下:
(一)補接種建議:1981年(含)以後出生之醫療照護工作人 員,若不具有麻疹或德國麻疹免疫力,建議補接種1劑 MMR疫苗。
(二)判斷對麻疹及德國麻疹是否具有免疫力的操作型條件 1、曾經由實驗室診斷確認感染麻疹及德國麻疹者;或 2、至少曾注射過2劑麻疹、德國麻疹疫苗,且有疫苗接種紀錄者(須為出生滿1歲後曾經注射過2劑含麻疹及德 國麻疹的活性減毒疫苗,且2劑間隔28天以上,且最後 一劑疫苗接種距今<15年);或 3、具有麻疹、德國麻疹抗體檢驗陽性證明,且檢驗日期 距今<5年。
三、鑑於接種MMR疫苗是預防麻疹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並考 量國內外疫情現況與傳播風險,請加強監督所屬依據該署 公布之建議,評估會接觸病人的第一線醫事及非醫事人員 (含在地區級以上教學醫院執勤之醫事實習學生,以及其 他常駐工作人員《如:病房書記、清潔人員、傳送人員、掛 號人員及批價人員等》)是否具有麻疹免疫力,並督促無 免疫力者應儘速完成接種,以保護病人及工作人員健康。
四、本次其他修正內容另包括「流感疫苗」、「白喉、破傷 風、百日咳疫苗」及文字修正等。旨揭預防接種建議公布 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首頁/傳染 病與防疫專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 指引項下,提供各界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