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為辦理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專業服務之品質管理作業,請於10月31日前提供已辦理或預計辦理相關訓練課程內容及時數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為辦理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專業服務 之品質管理作業,惠請於108年10月31日前提供已辦理或 預計辦理相關訓練課程內容及時數,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0月21日衛部顧字第1081962848號函 辦理。
二、該部為了解各縣市對於專業服務人員辦理訓練情形,請於 10月31日前提供長照復能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4月26 日公告後迄12月底,已辦理或預計辦理包含指引介紹或說 明,且含個案研討之教育訓練內容及時數,俾供該部研訂 提供服務人員應接受之教育訓練。敬請直接Email方式回覆 至nhyywu@mohw.gov.tw,不需備文。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