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中央健保署預告「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 標準第五十二條之四修正草案」影本1份,對於本預告內 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內陳述意見或洽詢健保署,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健保署108年10月14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315B號 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業刊登於本會網站(https://www.tm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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