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預告「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十 一條之二修正草案」影本1份,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 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 見或洽健保署,請 查照。
說明:依據健保署108年9月5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095B號函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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