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為研訂「108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 及費用標準」需要,敬請提供修正建議依說明二所附表 格,於108年9月2日前回覆本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8年8月26日財北國稅審二字第 1080031674號函辦理。
二、檢附「稽徵機關核算108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 「108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修正建議草案提案表各乙 份。
三、另提供「稽徵機關核算107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 「107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供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