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預告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第二點附件」(抗過敏劑)草案,如有意見,請於公告次日60日內洽詢食藥署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第二點附 件」(抗過敏劑)草案,如有意見,請於公告次日60日內 洽詢食藥署,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18日衛授食字第1131411255A函辦 理。

二、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 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並副知本會。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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