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預告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第二點附件」(抗過敏劑)草案,如有意見,請於公告次日60日內洽詢食藥署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第二點附 件」(抗過敏劑)草案,如有意見,請於公告次日60日內 洽詢食藥署,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18日衛授食字第1131411255A函辦 理。
二、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 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並副知本會。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