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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衛福部 就「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所提建議,部函復如附件

主旨:本會函文衛生福利部,就「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 所提建議,該部函復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8月5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81669605號函辦 理。

二、本會108年3月4日全醫聯字第1080000263號函副本,諒 達。

三、本函刊登本會網站及台灣醫界雜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