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 國健署113年辦理「診所高齡友善健康促進服務自評」通過名單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辦理「診所高齡友善健 康促進服務自評」通過名單,請查照。#2332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3年10月1日國健慢病字第1130660800號函辦 理。

二、旨揭通過名單如附件,旨揭自評通過效期為114年至116 年,自評通過標章將另行寄送。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村却診所、開蘭安心診所、謝漢池診所、金明診所、岳成診 所、吳震世診所、聖路加診所、維揚診所、大溪聖母診所
副本:本局保健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