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9/20公告預告
主旨:轉知「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必要藥品清單」修正草案, 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 1131410323號公告預告,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9月20日衛授食字第1131410325號函辦 理。
二、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公告 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並副知本會。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