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案係衛生福利部函轉交通部, 有關癲癇疾病患者申請 考領駕照,應出具最近2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請協 助宣導及配合辦理,請查照。#1225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9月16日衛部醫字第1131667822號 函。
二、隨文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本轄各醫院、宜蘭縣 各衛生所 副本:本局醫政科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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