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衛福部函轉交通部,有關癲癇疾病患者申請考領駕照,應出具最近2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請協助宣導及配合辦理

主旨:本案係衛生福利部函轉交通部, 有關癲癇疾病患者申請 考領駕照,應出具最近2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請協 助宣導及配合辦理,請查照。#1225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9月16日衛部醫字第1131667822號 函。

二、隨文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本轄各醫院、宜蘭縣 各衛生所
副本:本局醫政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