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超音波肝纖維化掃描檢查(註:本項收費點數包含各項檢查及治療處置費、一般材料費及特殊材料費),費用新臺幣1,500元整;自113年9月16日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超音波肝纖維 化掃描檢查( 註:本項收費點數包含各項檢查及治療處置 費、一般材料費及特殊材料費),費用新臺幣1,500元 整;自113年9月16日生效,請查照。#1225
說明: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3年9月13日羅博醫字第 1130900080號函辦理。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